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
关于如何建立信用体系暨《环境信用评价师》执业能力证书培训通知
一、培训背景
为加快建立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的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 号),2013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国务院印发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的通知.加快建立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并开展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工作。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在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联合开设《环境信用评价师》执业能力证书考试和培训项目。
环境信用评价师执业持证人员既是岗位能力的新证明,也是就业创业和发展的凭证,在各大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政府环保机构、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等,都能获得广泛的重视和应用,而持有该证书的人才,也将在任职单位承担起重要的岗位责任。我国环境信用评价行业起步晚,环境信用评价三方机构的成立人才缺乏,而当前社会环境的迫切需求、国家的高度重视以及政策的大力支持,都在促使环境信用评价师成为最具潜力的新职业。
二、培训对象
商业银行内部从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投资风险、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中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律师、保险机构、政府机构关注或从事环境相关风险事务的工作人员、企业法人、企业投资部、财务总监、风险控制部、环评部、金融业信贷/投资/信托/担保经理、具备相关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在校生,重点排污企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从事能源、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环保部重点监控和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的从业人员等等,旨在推动全国逐步实行标准化的环境信用评价师专业培训、考核及职称评审。
三、培训内容
课程1:信用体系的建立对我们国家的重要意义 |
课程2:环境信用评价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 降低和防范信用风险的方法
- 信用体系的建立细则
- 信用体系的建立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 人民银行对信用建立单位的信息了解
- 人民银行对诚信单位的方贷优惠政策
- 企业自身如何加强信用体系建立
- 信用体系建立的流程与方法
- 国际信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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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信用评价对企业信贷的影响
- 环境信用评价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环境信用评价对对企业降低风险的意义
环保部和人民银行对环境信用企业的信贷意见
企业自评的方法和细则
- 自评和申报的方法于细则
- 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的动态调整与一票否决
-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记录的调整
- 环境信用的等级记录对企业的影响
- 如果规避环境信用等级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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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3: 信用体系的建立与环境信用评价的关系 |
课程4: 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评价结果在排污企业的应用 |
- 信用体系与环境信用密不可分
- 环境信用评价在信用体系里的重要性
- 企业在建立信用体系过程中环境信用的必要性
- 环境信用评价在信用体系里关系到发展于生存
- 建立信用体系环境信用评价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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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评价结果应用的指导方针和政策
-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在银行信贷审核中的作用
- 如何在企业授信中应用评价结果
- 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的反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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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5:环境管理及社会监督 |
课题6: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专业知识 |
- 排污许可、排污申报、排污费等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的解读
- 污防设施运行率的确认
- 企业自行监测率的确认
- 治污人员证书、制度等基础资料的标准
- 应急及风险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
- 清洁生产基本知识、认定标准、验收意见
- 信息公开率、群众投诉率、媒体曝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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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改《环保法》解读
- 水、气、固废主要排放标准
- 危废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解读
- 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红线的解读
- 排污许可
- 环境监测
- 环境风险管理
- 清洁生产
- 行政处罚与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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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资格与方式
报考条件:大专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本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研究生学历,可直接报名;从事相关研究工作满八年者可直接报名。
五、证书颁发与有效性
学员完成规定学时,经统一考试合格,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中国金融培训中心联合颁发《环境信用评价师》执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
本证书可作为环境信用评价专业岗位、从业、职业能力考核的证明;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本证书可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金融培训中心指定官方网站“环境信用评价师考试办公室”网站查询
六、培训时间及费用
培训时间:2014年10月31日-11月3日,31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西局西街300号 邦泰宾馆
培训费用:全国统一培训费用:3800元/人,费用含学员听课费、考试费、教材、证书工本费等。
食宿由培训管理机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培训与考试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010-51295139 13001194286
招生官网:http://www.huanxin.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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