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直 达 - 创业网首页 - 创业资讯 - 专家点评 - 创业观察 - 你问我答 - 创业指南 - 项目分析 - 政策法律 - 创业培训 - 创业新闻 - 奇思妙想 - 创业博客 - 创业论坛

创业加盟
创业新书推荐 - 创业项目库 - 商业模式
创业专家在线答疑
酒店管理专家答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政策法律法律法规→新闻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全文公布


cye.com.cn 时间:2009-10-20 8:16:08 来源: 作者: 我来说两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新闻共9页,当前在第7页  1  2  3  4  5  6  7  8  9  



创业网【 www.cye.com.cn 】-创业路上 与你同行

·相关新闻

·王一淇老师语言色彩课程 ·北京新闻广播10月15日节目
·BTV13日节目录制观众报名 ·上海谈商论道创业系列讲座
·创业网寻战略投资合作伙伴 ·80后创富论坛共创未来30年
·创业网向网友征集网站建议 ·北京新闻广播9月24日节目
·金口财总裁演说行销特训营 ·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

·新闻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免责声明:  
  凡本网具体标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其他形式的文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对本站文章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致电010-51285022或致信chuangye◎vip.sohu.com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最新资讯
   
 
创富之星
   

 
新书推荐
   
 
论坛精华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