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直 达 - 创业网首页 - 创业资讯 - 专家点评 - 创业观察 - 你问我答 - 创业指南 - 项目分析 - 政策法律 - 创业培训 - 创业新闻 - 奇思妙想 - 创业博客 - 创业论坛

创业加盟
创业新书推荐 - 创业项目库 - 商业模式
创业专家在线答疑
酒店管理专家答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政策法律法律法规→新闻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公布


cye.com.cn 时间:2010-6-22 22:02:51 来源: 作者: 我来说两句

  第七条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

  第八条  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变更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或者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在企业网站、产品客户端、用户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标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实际经营的网站域名应当与申报信息一致。

  第三章    内 容 准 则

  第九条  网络游戏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违背社会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5  6  



创业网【 www.cye.com.cn 】-创业路上 与你同行

·相关新闻

·2010金科创业行天下●创投沙龙 ·《创业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挑战赛
·BTV《成长在北京》融资对接报名 ·人大明德女性硕士研修班
·YBC青年创业大讲堂将举行 ·3月25井冈山红色领军之道
·吉林通化3500亩用材林转让或合作 ·《中国教育机构名录》网上订购
·14日董进宇博士北京演讲 ·3月卓越领导力总裁训练营

·新闻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免责声明:  
  凡本网具体标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其他形式的文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对本站文章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致电010-51285022或致信chuangye◎vip.sohu.com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最新资讯
   
 
创富之星
   

 
新书推荐
   
 
论坛精华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