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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市劳动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介绍说,今后本市可申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范围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扩大到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者。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贷款额度从事个体经营的一般不超过5万元,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一般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