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正式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从各个方面着手为个人创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
《意见》规定,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对国有资本和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都向民营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在注册资金上也对[创业网www.cye.com.cn]民营经济提供政策优惠,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可在两年内分期到位,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注册资本最低额为3万元。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由业户自行申报,登记注册时不需要[创业网www.cye.com.cn]提供验资报告。对所有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取消所有向民营企业收取费用的评比、达标等活动。
《意见》还特别对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创业提供优惠条件。对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各项[创业网www.cye.com.cn]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人事代理费;鼓励下岗职工人员创业,除国家限制性行业外,凭相关证件,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了给民营企业一个良好的环境,《意见》还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有关职能部门对同一民营企业的工作检查每年只能进行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凡属非[创业网www.cye.com.cn]故意、非屡犯、危害程度轻的问题,处理时重在教育,不没收产品(商品)、罚款。
同时,济宁市政府每年安排专款2000万元,用于鼓励全民创业、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对民营经济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等。另外,各金融单位还将不断提高对初期创[创业网www.cye.com.cn]业者的贷款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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