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直 达 - 创业网首页 - 创业资讯 - 专家点评 - 创业观察 - 你问我答 - 创业指南 - 项目分析 - 政策法律 - 创业培训 - 创业新闻 - 奇思妙想 - 创业博客 - 创业论坛

创业加盟
创业新书推荐 - 创业项目库
创业专家在线答疑
酒店管理专家答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政策法律扶持政策→新闻
    


中山市出台新规 “海归”创业最高可获补贴60万


cye.com.cn 时间:2007-11-19 9:17:14 来源:中山日报 作者: 我来说两句

  中山市科技局和市人事局联合印发了《中山市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对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补贴限额达60万元,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在中山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新印发的文件规定,凡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在中山新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经市科技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凭认定文件即可到市人事局申请办理各项优惠政策。从企业设立之日起两年内,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一次性补贴。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给予投资额3%补贴,最高补贴限额60万元。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在中山市留学生人员创业园新注册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除可申请创业补贴外,还可申请贷款贴息补贴。自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可申请一次性贷款贴息补贴。三年合计贷款利息发生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贷款利息发生额20%的补贴,贷款贴息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据悉,中山市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主要参照《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要求企业创办人员应符合《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中山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所规定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范畴。同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或《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具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中山市科技局有关人员介绍,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市科技局规定每年分四批认定,分别在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



创业网【 www.cye.com.cn 】-创业路上 与你同行

·相关新闻

·上海谈商论道创业系列讲座 ·创业网寻战略投资合作伙伴
·80后创富论坛共创未来30年 ·创业网向网友征集网站建议
·北京新闻广播9月24日节目 ·金口财总裁演说行销特训营
·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 ·七彩公司招募大学生创业者
·纪念孔子诞辰2560周年活动 ·第十届金手指网络奖征集中

·新闻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免责声明:  
  凡本网具体标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其他形式的文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对本站文章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致电010-51285022或致信chuangye◎vip.sohu.com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最新资讯
   
 
创富之星
   

 
新书推荐
   
 
论坛精华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