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超过职工总数的1.7%(不含个体工商户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再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
王国峰表示,此前残联给予相关企业3000元的补贴,新政策出台后,用人单位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可获9000元-1.1万元补贴。
据了解,与残疾人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享受劳动保障部门岗位补贴(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于新招一名残疾职工的企业,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给予补贴)的用人单位,不得同时享受此次新政策规定的岗位补贴;享受劳动保障部门岗位补贴但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新政策规定的岗位补贴标准享受差额部分的补贴。
单位获补贴应用于残疾人
王国峰表示,按照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享受的岗位补贴应用于残疾人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不能派作他用。市残联将提请审计机构、各级残联以及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等多个部门对这些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确保这些资金最终用到残疾职工的方方面面。
根据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的单位,须为残疾人职工办理了招聘备案手续,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残疾人职工有确定的工作岗位和合法的劳动报酬,为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安排残疾人就业满一年,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企业反应
获得补贴改善残疾人食宿
北京南泰富帛纺织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陈丙发介绍,公司共有职工500多人,其中残疾职工189名,全部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残疾职工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住宿、吃饭等都是在公司,公司领取到岗位补贴后将在残疾人管理费用、食宿等方面增加投资,并根据企业发展逐步提高残疾人的工资。同时,在适当扩大经营规模后,尽可能地拓展更多就业岗位,接纳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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