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宜昌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宜昌再度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
据了解,此次优惠措施包括:贷款对象扩大到凡是本省城乡劳动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均可在创业地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对贷款申请人进行项目审查时简化程序,取消现行房产抵押面积必须达到70平方米的前置条件,按照市值70%的条件办理抵押;对优质企业可实行法人信用担保;对回乡创业农民工试行联保贷款制度和信用乡(镇)信用担保机制。
同时,简化经办审批程序,由劳动部门、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三家进行一次性联合考察审批。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在收到贷款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借款人具体办理时间,资料完备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经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后,金融机构应无条件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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