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有岗位补贴、自主创业可获贷款贴息、创业之前还能先接受免费培训……宣武区财政局日前表示,将投入820余万元专项资金,从5个方面帮助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环节。专项资金就此扩大了企业安置失业人员的工资性岗位补贴范围。用人单位每招用一名宣武区失业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即可给予安置单位最长不超过3年的工资性岗位补贴。签订1至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工资性岗位补贴。另外,对于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额度相应提高。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至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分别给予4000元、4500元、5000元工资性岗位补贴。
大专以上毕业生有自主创业意向的比例较高,他们创业的同时还能带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专项资金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在一年内安置3名(含3名)以上本区失业人员,且签订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创业安置补助费。35至40岁的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实现就业,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员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以微利项目从事个体经营,但又不在市财政贷款贴息所规定的微利项目范围内的创业人员,区财政按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凡失业人员自主投资或与他人合伙创办小企业,并一次招用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量,且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属于市财政贴息范围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由区财政给予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