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新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出台 推动创业促就业
昨日, 深圳市最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出台,以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
新办法扩大了贷款的对象和贷款的额度,合伙创业最高可获50万元的贷款,另外,将对小企业贷款进行贴息,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对象范围有所放宽
根据广东省团委此前调查,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最大两项问题”中,“资金不足”和“合作伙伴难找”高居榜首,分别达到了32.38%和19.23%。
根据新办法,小额贷款的额度将得到提高,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人人均10万元的标准累加,但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新办法在贷款对象范围上也有所放宽,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的深圳户籍人士,包括登记失业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以及残疾人。
2年贷款期限后,经营项目良好,还贷能力也高,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展期1年,也可申请第二次贷款,贷款额度仍按上述标准执行。
个人申请
或可全额贴息
考虑到创业初期资金的困难,利润较少且需要一定的项目运作的积累。新办法规定,个人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财政部门的全额贴息。第二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或再获50%贴息。
新办法新增针对小企业的贷款进行贴息,其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贴息的幅度高达50%,同时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直接融资费用补贴。
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陈川副主任表示,无论是深户或非深户的小企业主,只要在深注册均可申请这一贴息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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