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李俊通讯员彭燕娥实习生韩苗)昨日,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会议透露,个人在汉兴办科技型企业,可获得3—8万元奖励资金。
会议透露,为进—步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创建创业型城市,将设立“武汉市创业扶持资金。明年计划安排2000万元,其中1000万采取以 奖代补方式,引导、支持科技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
创业扶持资金主要奖励5种类型。
当年及近两届武汉户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并经营半年以上,给予每人2000元—次性创业补贴。
在武汉地区创办注册科技企业,正常经营—年以上,投资规模2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本市人员占50%),并按规定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经人保、科技部门审核认定后,给予创业资金3—8万元。
鼓励建立和发展科技孵化器。凡在孵企业20家以上,当年新增人驻企业5家以上,当年新招用人员100人以上的科技孵化器,经人保、科技部门审核认定后,可按其当年实际建设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发展具有企业孵化功能的创业园区、创业社区、创业孵化器(含大学生实训创业基地)。对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开业指导、跟踪帮扶以及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等综合服务的,每成功孵化—家企业落户武汉、投资规模2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经人保部门审核认定,按每户1万元标准给予综合服务奖励。
各类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到科技孵化器创业,从注册年度开始,可按其实际场租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补贴期限—般为2年。
市委常委、副市长袁善腊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