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省人社厅获悉,2011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0日。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成功的留学人员创业重点项目可获一次性支持资金50万元。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一系列条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等。省人社厅将对申请人、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报国家人社部。
据了解,由于国内风险投资渠道尚不完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普遍缺乏启动资金。人社部于2009年启动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以加快其技术成果转化。对于经人社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地方还将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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