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辽宁省创业带头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旨在更好地界定创业带头人的内涵和外延,优化创业带头人群体构成,使之更有效获得政策资源扶持。
辽宁省创业带头人主要条件为:创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当年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由个体工商户发展扩大为私营企业或其他类型的企业;从业人数在一定期限内有明显增加。此外,对创业带头人的年龄、思想品德及在本地区知名度也有相应要求。创业带头人要在完成规定认定程序后方能认定。对完成认定的创业带头人要建立起全省统一的 “扶持创业带头人情况数据库”;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今年,辽宁省将配套出台更多的向创业带头人倾斜的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围绕创业带头人来设计创业培训、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优先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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