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8)日,记者从市级相关部门获悉,为鼓励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了解,我市劳动就业部门对所有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免费开展劳动技能、实用技术、创业等培训;在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方面给予后续服务;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减半收取鉴定费用;对自主创业的人员,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我市工商部门出台了《关于积极支持失业返乡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对申办经济实体的失业返乡民工,一律按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对待;对申请设立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对暂无固定经营场所,间断从事经营活动的,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后,允许试营业半年再申请营业执照。对流动性商品经营或从事农副产品贩运的,一律免予办理营业执照。 **********本=文=来=源=于=创=业=网 c=y=e.c=o=m.c=n版=权=所=有 此外,我市对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业的,金融信贷部门积极给予小额信贷支持,并由政府给予贷款贴息;对利用闲置土地和荒山、荒滩等从事种养殖和农业生产的,国土部门按有关复耕及农用地政策执行。 **********本文来源于创}业}网 c}y}e.c}o}m.c}n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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