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自主创业的老板们有喜讯啦,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该局近日会同市人保局、市人行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厦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厦创业的人员最高可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据悉,此次联合出台的“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是明确担保基金在经办银行的设立条件,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达到500万以上的经办银行设立担保基金,并按规定比例(5倍放大)存放首期担保金;三是明确小额担保贷款逾期后的处理方式及损失承担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办银行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2010年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366.9万元,贷款额度比去年的399万元增加1.1亿元,增幅达2748.85%,财政发放贴息资金311.3万元,直接扶持创业人数1285人,带动就业66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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