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自己创业,但资金不够,怎么办?”去年刚毕业于广西某高校的湖南小伙子小苏觉得自己能力不想局限于当一名“打工皇帝”,他想自己开个小公司,但一直苦于“资金不足”。而昨日南宁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内容,则给像小苏一样选择自主创业的人们传递了一个好消息:他们可获得政府一定的资本资助。
财政资金补助比例占多少?
最高可达到3万元
该《意见》提出,微型企业补助比例控制在投资者实缴到位注册资本或出资数额(不包括财政补助数,下同)的 30%以内,如果按照微型企业最高限额的出资数额或注册资本10万元,那就意味着最高可达到3万元。其中,对地级市城区内新创办微型企业的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负担30%,市财政(城区、开发区)共同负担70%;对各县辖区内新创办微型企业的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负担50%,县财政负担50%。补助资金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统一拨付给企业,财政按负担比例年终清算。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开办微型企业,可自愿参加由市人社部门和市财政局部门共同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的创业培训,培训后符合扶持条件的新办微型企业,于每年3到4月份,8到9月份到所属城区(开发区)财政局一次性申请资本金补助资金。
此外,根据现有的政策规定,对属于扶持对象的微型企业创办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微型企业创办人员可以免费参加一次政府提供的创业培训。
哪些人可申请资本金补助?
“八类人群”获补助
“这是个好消息呀,可我符合条件申请补助吗?我该如何申请资本金补助?”小苏道出了他的疑问,原来他是从外地来广西读书的大专毕业生,目前户口还是在广西。
而《意见》提出,具有本自治区户籍(含集体户口),并在拟创办的微型企业所在地居住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库区移民、被征地拆迁户、残疾人、城乡退役军人等八类人群符合一定条件者可以申请资金补助。
而不管是从外地来广西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户口(包括集体户口)还在广西,就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从广西到外地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户口迁回广西,也可以享受微型企业创业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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