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符合条件的个人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每户每年可减税8000元;相关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3年内可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减税。
据了解,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了政策扶持对象范围,延续了各项促进就业税收扶持政策,明确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新政策规定 ,对持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 、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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