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先从上海的交通运输企业实施后,我国物流仓储企业的土地使用税税赋也有望降低。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从多家物流企业和相关协会人士处获悉,对于仓储企业的土地使用税降低问题,财政部及国税总局已经组织企业和协会人士进行了多次探讨,各方对协会所建议的土地使用税减半的建议较为认可,相关政策有望在近期出台。这也是去年国务院颁布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国八条”的具体落实政策之一。
而对于此前已经开始试点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仍有物流企业称税赋不降反增。
土地等成本高企
目前,拥有自营仓储或者出租仓库的物流仓储企业,都要交纳土地使用税。不过,每个地区缴纳的税赋标准有所不同。
根据2007年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大型城市的土地使用税年税为1.5~30元/平方米,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而在各地的具体执行中,实际税收可能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税赋标准,比1988年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前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翻倍提高,2007年前执行的标准是,大城市为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为0.4元至8元,小城市为0.3元至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元至4元。
“土地使用税税率调高后,物流企业特别是仓储企业的税收成本有明显的提高,有的企业在某些城市的土地使用税甚至一下增加了十几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一位参与此次减税探讨的人士告诉本报,近年来,包括土地在内的成本持续上升,吞噬了仓储业本来就不高的利润。
上述人士透露,此次拟出台的土地税减半政策,很可能采取“企业自核,报备生效”的方案,允许仓储设施用地在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且储存商品为列名大宗商品的专业物流企业,可以提交材料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备案,随后可获知是否可享受优惠,不过,最终的税率落实还是要由各地政府来确定。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