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提出“十二五”期间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的十项政策措施:一是推进城乡创业就业一体化。把支持城市居民创业的优惠政策延伸至农村、覆盖到农民工,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创业就业政策体系。
二是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创业农民工均可进入。
三是实行税收减免扶持政策。对农民工创办企业的所得税按规定实行优惠政策。
四是实施工商免费扶持政策。对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农民工,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是实行社保补贴扶持政策。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招用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鼓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创业。
七是推进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区建设。统筹协调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开辟专门的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设立创业项目库,引导农民工创业企业进驻园区。
八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民工创业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农民工创业扶持周转金,为农民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九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创业农民工融资渠道,探索适合农民工创业特点的新型金融组织。
十是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农民工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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