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共建计划”是我市科技创业创新八项重点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计划明确,5年内我市将共建大学科技园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60个。近日,我市专门针对这一计划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大学科技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的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该实施细则将从本月20日开始施行。
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确,我市共建的大学科技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都应由区县、开发园区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出资在宁注册成立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大学科技园要制定明确的产业导向、入园评价和孵化培育机制,核心孵化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具备一定产业集聚的空间条件;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我市将通过每年设立不少于1亿元“平台专项资金”等各种优惠手段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但细则明确,大学科技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实施建设计划或撤消的平台,将停止下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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