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刚刚离开学校或刚刚失业,有心创办公司投身商海却苦于没有注册资金,那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出台的一系列举措将帮你开办公司却无需为注册资金发愁。
3月25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为推动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该局出台了帮扶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17条措施。
这些措施中最令人关注的是放宽了准入条件,其中实行初次创业“零首付”的新政让不少人看到了创业的希望。本条措施规定:对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士兵、返乡创业农民、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初次创业申办企业的,实行注册资本零首期缴纳,自领取营业执照后2年内缴足出资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据悉,在此措施出台前,要想开公司须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例如,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需要10万元,而多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需要3万元,最低注册资金对于刚刚毕业或失业的困难群体来说是个不低的门槛。新措施的出台破解了困难群体创业难题。
除了这条给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帮扶措施外,自治区工商局还出台了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放宽公司非货币出资方式等放宽准入条件方面的措施。同时还有开展千家企业联系帮扶工程、提供动产抵押融资服务,工商部门在加强服务指导的同时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从多方面帮助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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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创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
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社厅向各地印发了《自治区创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过实施《行动计划》,帮助一批劳动者成功创业,并有效带动劳动者就业,实现“68039”的工作目标,即实现创业培训6万人,建立创业培训定点机构80个,帮助成功创业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9万人。
据悉,城镇失业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和返乡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实现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依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规定,可享受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同时,在信用社区内,凡是参加创业培训,并培训合格者,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人不再提供反担保。凡是经营项目经专家组论证可行且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人以上的借款人,贷款额可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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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准入条件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注册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放宽公司非货币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货币出资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除以债权、矿业权、股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外,允许试行以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且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禁止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下放企业注册登记权限:委托国家级开发区工商局对本辖区内应当由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股份公司(中央企业设立的控股股份公司除外)进行注册登记;授权国家级开发区工商局对本辖区内应当由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有限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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