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团市委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在各县区全面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扶持更多在农村创业的青年。有创业融资需求的青年信用示范户在评定之日起小额贷款(5万到20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
“这次扶持政策,将扩大金融机构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创业青年的扶持力度。政策不仅仅是针对农村青年,还包括在农村创业的青年。 ”昨天,团市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县(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非居民户口农村青年以及部分扎根农村的创业青年;信用观念强,近三年无贷款不良记录,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较强的还款能力;个人品德良好,无不良行为,社会信誉好的都可以参与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评定。获得“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称号者的资料将被录入“浙江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此作为农村青年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贷款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今年每个县区各评定出200户以上,全市总数在1000户以上。而随着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定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团委,人民银行县支行,涉农金融机构,还将因制宜细化和完善对信用户的优惠政策,激发广大农村创业青年的参与热情。同时,各级团组织还将对评定的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施行动态管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由授予单位取消其信用示范户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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