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
百万启动经费助推人才创新创业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开始着手组织开展第四批“海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工作。评审通过,确认资格的受资助人才,将享受包括“一次性拨给100—2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经费”在内的六项优惠政策、六项重点支持和六项优先服务;并享受妥善解决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问题的待遇。本报提醒,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
■本报记者袁兰
引进
人才种类
我省重点发展的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油气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等新型工业,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海洋经济等领域需要的高级研发人才、高级创意人才;
在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推动作用的高级复合型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A类
自主创业型人才(A类),指在符合我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或领域,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条件:此类人才必须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高校等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或掌握关键技术,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过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2010年1月1日后来我省创业,所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于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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