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宣布,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信部等11部门批复同意贵州贞丰县、四川泸县等67个县开展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
11部门要求西部地区清理、废止不合理的限制农民创业制度规定,简化农民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构建农民创业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以培育特色产业为核心,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具有特色的创业基地和种植养殖基地等,修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支持、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农民创业培训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拓宽农民创业的路子,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创业,建立农民创业项目库。
为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工作,11部门明确了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为农民创业提供土地支持。鼓励创业农民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农民创业享受与其他创业者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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