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把促创业、保就业作为促发展、保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强力扶持全民创业工作:
一是创新政策,完善全民创业就业扶持机制。支持就业创业是现阶段公共财政的重要保障内容。市财政局自始至终积极参与了就业创业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拟定,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标准等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我市财政支持创业援助力度。
二是整合资金,加大全民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市财政持续加大了创业就业扶持力度,通过多方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今年已筹措专项扶持资金3500万元,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000万元,累计拨付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大学生见习补贴补贴、技校十大名牌建设奖补等资金1600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培训,提升全民就业创业素质能力。坚持把创业引导和技能培训作为财政扶持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性举措,今年来协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安排了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专业培训和创业辅导,督导县市区持续加大了创业就业培训支持力度,目前已完成支持人才素质提升和专业化技能培训2000人次,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训30期近1500名。为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通过政府招投标严格筛选出14家作为城区定点培训机构,确定了59家121个专业(工种)供学员选择。
四是融资担保,增强全民创业贷款扶持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完善中小企业和小额贷款担保业务补助政策,积极促进中小微型企业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有效增加就业创业渠道。目前已落实各级贷款风险补偿及担保业务补助资金1800多万元。积极推进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快易贷”助推创业行动,合理扩大贷款范围,重点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等及时获得小额创业贷款。同时,专门建立了妇女创业贷款扶持机制,目前市本级已为717名创业妇女扶持贷款610万元。
五是制度规范,确保就业创业资金公平有效。保证创业就业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市财政局严格坚持“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管理办法,结合预算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等支出模式,努力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平性;明确支出范围标准,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努力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完善跟踪问效机制,努力提高创业就业资金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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