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网Cye.com.cn】金报讯(通讯员 张艳珍 记者 王颖)记者昨天从人社部门了解到,3月4日(下周一)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以申请两项补贴了。
2012年1月1日起在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东钱湖区区域内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东钱湖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可申请创业者社保补贴。申请时间为2013年3月4日至3月8日(逾期不再办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相关申请表格下载和所需资料查阅请登录宁波创业公共服务信息网,咨询电话为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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