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山东省东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中心集中推出了“金秋创业”系列补贴政策,向创业者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房屋租赁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法人企业升级补贴等。其中,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东营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可获3000元的创业补贴,另外还将获得每年5000元的扶持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按照补贴政策规定,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初次自主创业成功,自2012年1月1日起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税务登记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市内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东营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且返回户籍所在地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农村劳动者,可按3000元的标准给予cye一次性创业补贴。“4050”人员、夫妻双方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东营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在符合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可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不足一年的,按月支付补贴。以上两项补贴申领人员年龄需距法定退休一年以上。
另外,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在2012年度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5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满3个月以上,可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据悉,东营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在2012年4月1日后注册,距申领时不满两年,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5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可按1万元的标准分两年等额支付升级补贴。
东营市就业中心创业指导科负责人介绍,本次系列补贴政策申报期限截至10月20日,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持有关证明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创业补贴审核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086951。(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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