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市住建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通知》明确了五项具体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措施,对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制度进行了积极创新,将支持高新技术成果向传统建筑行业转化,引导建筑业企业依托高新技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的转型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通知》明确了五项具体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措施:一是企业初次申请且具备条件可以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二是企业主项资质为专业承包的,可以申请与其高新技术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三是企业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的,申请的与其高新技术相适应的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不受限制;四是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时,其高新技术相适应的业绩可以采用同一技术指标申报,但业绩总数应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数量要求;五是企业作为技术指导单位的合法工程业绩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近年来,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但加快转型、优化升级的任务仍非常艰巨。同时,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一些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密切相关、拥有高新技术、具备高成长的企业,如电子、环保、智能化等专业企业,迫切需要取得一定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以拓展业务、加快发展。
五项措施的出台既突破了企业申报资质只能从最低等级开始、专业资质不能高于总包资质等限制,也在企业业绩认定方面有重要的创新,打破了高新技术建筑业企业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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