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龙安镇水尾村尧先生来电咨询:我刚从外面打工回来,现在想办个来料加工厂,请问返乡农民工创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黎川县地税局答复: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实行减半征收;对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返乡农民工,从开业起两年内,免收地税发票工本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按期纳税申报确有困难的,可以延期申报。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延期三个月缴纳,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对农民工符合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发生的财产损失,实行即报即批政策,可抵扣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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