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入正题:马老师到底做了些什么,去把淘宝经手的交易额快速从1%提到10%呢?看看这么几件事:
第一,推线下代购店。让大叔大爷在街边便利店下单,然后便利店代为在淘宝上购物然后转交给大叔大爷。
第二,与湖南卫视合资成立“快乐淘宝”,其项目之一是打造电视购物,让电视观众直接拿遥控器就能在湖南卫视旗下的频道下单。
第三,推手机比价功能。让小年轻在逛街时把商品型号发短信给淘宝,即时接受到该商品在淘宝上的价格和店家,回头再到淘宝上下单。
第一和第二个措施,都属于把淘宝服务的对象从网民扩展到了非网民,网民的规模是4亿,非网民是8亿。由于种种原因而隔在互联网和非网民之间的那条沟,即将被淘宝利用线下代购店和电视填平。第三个措施,是属于把网民的非网上消费转移成网上消费,把线下商铺变成淘宝的“体验店”。保守估计,网民的线上消费,目前充其量占到其总消费的20%吧。挖掘空间大大的。
如果这几个措施生效,那么有两个事情会发生:以前网民只把20%的消费花在网上,以后会上升到50%或者更高;以前只有占中国总人口30%的网民在淘宝消费,以后90%的中国人都会进来。理论上,代购店可以扩展到三四线城市,而95%以上的中国家庭里都有电视。如此一来,淘宝交易额从1%涨到5%或者10%可能只需要花5年左右的时间。
说淘宝也只是抛砖引玉。其实不只淘宝,任何一个互联网公司都必然有这个动力:把用户扩展到100%的中国人,这说的是范围,要全面覆盖;更要把用户腰包里的预算掏空为止,这说的是深度,要掘地三尺。
其实很多互联网公司在过去三五年的历史上都使用了很多招数,当然都逃不出上面这两条坐标。
陈天桥是“赚非网民钱”思路的先驱,不过也是先烈。05年盛大做的盒子,就是直接把互联网接上电视:把95%的中国人一下子整体升级到网民。单刀直入,简单狂野。当时中国企业家杂志是这么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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