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行业侵犯他人设计行为,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根治,这似乎成为多年来,行业内默默承受的痛处。杭州一家知名服装企业的负责人曾指出在服装业知识产权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服装市场变化快,研发投入高、研发时间长,这导致许多企业不愿意花力气去研究、开发、设计新的产品,反而习惯性地模仿、跟风,这让抄袭行为非常普遍。”
北京格格旗袍有限公司品牌总监张荔鹃透露,公司每年研发数百种款式,原创设计被抄袭现象时常发生,难以管制。而申请专利的时间较长,这与时尚快速、流行的特点难以相符,因此并没有对图案设计申请专利。而王琳洁表示,事实上很多企业并不了解的是,从设计诞生之日起,法律就自动赋予了著作权的保护,因此一旦原创设计被抄袭即可认定为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除了设计上的侵权,对商标权的侵犯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更为严重。
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2009年知识产权诉讼十大案例”中,其中有三例案件与服装企业有关,商标侵权占两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表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数量增加,反映出当前社会正处在经济增长模式转型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民族工业、民族品牌的扶植保护力度,司法机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和自主品牌的形成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十年来,商标权的侵犯行为,演变得更加复杂,从最初简单直接地盗用知名商标,到后来将知名商标用在其他行业领域,到如今更为隐蔽的侵权方式出现。
王琳洁认为,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应该有前瞻性的考虑,除了在业内进行注册之外,也应该在可能相关的其他行业进行注册,并且对与商标名称相近的各种名称注册。同时王琳洁还建议企业应该成立知识产权的打假工作组,专门进行商标的打假和维权。
张荔鹃介绍,格格旗袍的商标在与服装相关的鞋、饰品等领域也确有注册。
对外依旧重灾区
在国际上,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从19世纪便开始通行。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于1884年签订,是保护商标和专利权的公约;《伯尔尼公约》于1886年制定,是保护著作权的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于1989年生效,是用于规定和规范国际商标注册的条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协定,是迄今为止对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影响最大的国际条约。
在国际贸易中,企业进行对上述相关条约的了解必不可少,这可以保证服装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有效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在一次国际家纺展期间,浙江一家规模较大、自身设计能力较强的家纺企业被投诉侵权,这令企业十分不解。后来调查发现,这家被投诉企业不但自己生产设计产品,还根据客户提供的图案,为其代加工。而问题则出在,客户所提供的设计图案侵犯了他人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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