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展会中,企业所曝出的知识产权问题不在少数。以2006年国际纺机展为例,展会知识产权办公室共受理投诉7起,涉及专利10项,被投诉参展商18家;其中海外参展商投诉5起,涉及专利8项、被投诉参展商8家。
除了参加展会之外,正常的进出口贸易中也要谨防国外的知识产权调查,其中最为知名的是美国“337调查”。2003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大陆企业发起了8起“337调查”,而2004年则增加到11起。服装鞋帽、软件大片、DVD、电池等诸多产品被卷入中美知识产权纠纷之中。2005年以后,中美知识产权摩擦进一步升级。
中外服装业在知识产权纠纷上的一个典型案件,发生在了名头很响的秀水街。
2009年,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维权代理人英特普罗公司向秀水街公司提交相关证明,声称他们在秀水街市场发现了30家商户在销售假冒的LV、CHANEL、BURBERRY、GUCCI、PRADA共5个世界名牌的商品。
而双方这样的对峙在2005年已有发生。当时,英特普罗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秀水街市场及5家售假商户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共赔偿五大品牌公司各两万元。
王琳洁认为,国外知识产权维权代理公司只要得到权利人的许可,便可以对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进行维权。而就秀水街事件而言,作为市场的管理方应该承担知识产权的维护义务,与入驻商户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禁止相关行为,同时经常性地配合工商部门进行打假检查。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不仅发生在中国的一些企业身上,而国外对中国品牌的侵权行为更应该令业内警惕,而且他们是“合法侵权”。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国内有15%的知名企业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每年国内企业的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案件近100起。“西湖龙井”、“碧螺春”、“同仁堂”等国内知名商标在国外均遭抢注。而这一问题的直接恶果,将影响到中国企业走出国门,丧失知识产权权利逐步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道门槛。
王琳洁提醒,一旦企业自己的品牌在国外遭到抢注,就相当于吃了哑巴亏。如果想进入这个国家的市场就必须与抢注人协商,很可能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如果对方是直接竞争对方,那么很可能会被限制品牌进入该市场,因此这对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十分不利。
王琳洁认为,企业应该认识到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地域性,在国内所申请的专利、注册的商标,在没有相应的双边或多边条例规范下,并不能在国际范围内受到保护。在中国服装企业“走出去”的历史背景下,企业应具有前瞻性的目光,在可能会成为主要海外销售市场的国家或地区,提前做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工作,以便在国际化的经营中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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