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争议主要指向C2C领域
兰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杨乾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电子商务主要的模式有B2B、B2C、C2C三种,没有纳入征税范围的只是C2C中的一部分。
B2B(即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交换的电子商务)提供的多是大宗的批发采购,双方都为企业,相互交易也都需要开具发票作为交易凭证,通常不会产生太多税收问题。
B2C的典型是京东商城和当当网。B2C模式下的商家就像家电卖场或者大型书店一样,销售时除非你主动不要发票,网站默认是开具发票的,所以也不会产生太多税收问题。
中国最大的C2C网站是淘宝网,采取的是个人卖家对普通消费者的销售模式,所出售的商品五花八门,出现质量问题时多数商品不支持全国联保,而且销售方并不主动提供发票,从而导致了C2C交易一直游走在纳税的边缘。
一方面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中小网店的税收政策,全国已经发生了多起针对中小网店进行税收查处的案件;另一方面实体商家一直认为税收差异是网络销售比他们更具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这就使得征税像一把悬在C2C网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随时会落地。
“我国的商品流转税为增值税,最后零售环节的失控可能导致整个增值税链条的失控。”杨乾说,由于下游的零售商不需要发票,上游的生产厂家销售不计收入或者从原材料到销售都不使用发票,全过程进行账外经营,使整个生产销售链条都不在税收监控之内。
对中小网店应实行哪种税收政策
如果对C2C电商征税,这个税怎么征?
一位名为“鬼脚七”的网友写了一篇文章,吓倒了很多网商。按照他的计算,一个年销售额100万元的C2C网商,利润按10万元算,如果交税的话,要交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全部算下来约在8.866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按企业净利润的25%算,小企业税率减半是12.5%,所得税为1.25万元。
对此,杨乾认为,这种算法存在问题。企业所得税是净利润征收,征收的增值税应该作为成本扣除,减去增值税和其他税,企业所得税实际需要缴纳约为0.3万元。
“增值税的征收也并不像文章中所说的那么吓人,如果这样,中国这么多线下商业企业不早就倒闭了?”杨乾说。
税务研究者张万刚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淘宝卖家应该算是商业零售企业,在中国,对商业零售企业征收的主要是增值税。
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两万元以下是免增值税的。如果月销售额超过两万元、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下,按3%的简易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虽然增值税还有一套复杂计算模式,但税金大约是销售额的3%。
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网店应该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17%,但可以用进项税抵扣。具体算法是销项减去进项乘以17%的税率。如未主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按销售额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缴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张万刚介绍,实际上商业零售的税负率大致在0.8%~1.5%之间,企业按要求取得进项票抵扣后,假定销售仍为100万元,则应缴增值税约为1万元,甚至低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
“如果企业购置了用于经营的设备或集中购进货物,进项大于销项,那进项可以留抵,企业就不用缴纳任何增值税,直到进项抵扣完毕。”张万刚介绍。
“许多大公司的网店已经跟实体店合并缴税,而对于小型的网店,还是应该出台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其发展。”张万刚说。
张万刚认为,目前有些领域税收的确重,但并不能因此妖魔化,现实中一些税并不像网上传言一样离谱。
即便对网店征税,如果按照淘宝提供的数据,94%的店是在免税范围之内,剩下6%的店,应依据不同情况,缴纳增值税等。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建议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以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并称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税总局副局长宋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商漏税超千亿说法未深入调研,企业不可能判断此事。目前国税总局正研究调研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将从制度上进行完善,既要促使其健康发展,也要促使其履行纳税义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呼吁,电子商务多数都是小微企业,应该给一定时间让它慢慢长大,让它成长更结实,再逐渐进入税收环节。而那些有实体店,而且自己也有一定的经营实力或者是经营收入非常不错的企业,对这样的企业要收税。总体上应该分类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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