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美国硬盘制造商希捷将西部数据告上法庭,称公司前员工携商业机密和保密协议跳槽至西部数据,2011年,西部数据被判赔偿希捷5.25亿美元损失。
王科峰认为,欧美国家一些企业已经到了以知识产权和创新力的发展为竞争力的阶段,不少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是企业总价值的重要部分,因此平时在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整理方面投入重要精力,一旦有相关案件就会准备充分。
“机密血液”
与侵犯版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不同,刘春彦注意到,侵犯商业秘密最大的特点是,大都是离职员工或者公司内鬼所致。
所以,对于商业秘密的管理“从公司在招募重要、关键岗位的时候,就要形成一套特殊的、完善的体制”,人力资源资深专家、肯耐珂萨中国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彭令说,包括与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签订包括保密协议、竞业禁止条款在内的一系列协议,以及采取一些防止泄密的专业技术手段。同时关键岗位员工离职后,企业也应该及时掌握他们的动态。
另一方面,胡彭令认为“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企业不仅仅要打官司,更应该从公司管理角度,反思自己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信息管理体系是否合理或需要调整,自己的品牌声誉等是否能足够保持客户忠诚度等问题”。
“商业机密是公司的血液”,可口可乐时任首席执行官内维尔在公司险些遭遇内鬼泄密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审查公司的信息保护政策及操作方式,以便充分保护知识产权。
制定了自己所在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王旭对记者表示,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有三个前置的方式,一是愿望的主动性,企业要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信息梳理界定,不能员工走了,在使用过程中也没有任何记录,企业遭受损失了再亡羊补牢。
其次,要明确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如果没有界定哪些核心技术、流程、客户名单、销售报表等内容,以及涉及到的相关岗位是属于商业秘密,企业日后举证也会非常困难。
第三便是保密措施的可靠性,如果企业的商业秘密内部员工可以共享,任何人都可以拿得到,那么商业秘密被侵犯最后就无法追责。
当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有人拿着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放到你面前,公司也要有定力拒绝这种诱惑。当2006年,可口可乐公司执行行政助理、41岁的何亚·威廉斯及2个同事,暗地里窃取公司文件以及一个可口可乐新产品的样品,并以150万美元的价格向该公司最大竞争对手百事可乐兜售这些商业秘密时,百事可乐选择了第一时间将此事通告可口可乐,并协助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抓住三名嫌疑人,也避免了公司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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