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已经是我第二次创业了。 第一次创业是在13年前---1997年的深圳,那时的我,才工作了不到两年。飞速发展的深圳,到处都是机会,让我有幸在2年间,成为当时全国为数不多的电脑(平面)设计的资深人士。正好原来的公司倒闭,凭借着一腔豪气和激情,和当时公司的两位同事,出来创办了一家企业形象设计公司。 97年一年,可以说是深圳的“流金岁月”的最后一年,在那一年里,我们凭借着我筹来的2万元的借款和3个人的小小投入,从只够买下一台苹果电脑和租下一套连电话都没有的四壁皆空的房子,到年底已经发展到将近10名员工、8台工作站级的苹果电脑和帐上的二十几万元的流动资金,还在春节前3人每人配了一台摩托罗拉的“大哥大”。 说起来,97年的业务红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其中的一位合作伙伴A,特别会维护原公司的客户,我们都还在用打工的心态做事情的时候,他已经悄悄地开始和这些客户保持良好的私人关系了。正因为他,我们公司都还没开张,就已经开始接业务了。我是在这些人当中算是技术是最强的,而且在前公司,我是他们两位的总监,所以客户得知这个公司有我在,也非常地放心把单子跟过来。我的另一位合作伙伴C,则是科班出身的设计师,大的方案设计方面,很多是由他来为我们出创意。所以说,虽然3个人在一起完全是机缘,但也显得搭配得体,相得益彰。 好景不长,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一夜之间,我们的大客户消失怠尽,在大半年里,我们的业务连前一年的1/3业务都没接到。而三个人从来只习惯了从原有的客户群里面等单子上门,却不知道如何去开拓业务,好容易挨过了98年,99年,业务不好不坏,停滞不前。矛盾也开始激化起来。我是第一个离开公司的,当时只是想着早点退出,多放弃些也没所谓。而在我退出的半年多时间里,他们俩竟最终因帐目原因反目,到了不相往来的地步。 现在回想起这段近4年创业过程,真是教训多多。而在今年出来二次创业过程的6-7个月里,又有过2次与合伙人分道扬镳的经历,感触良多。 1、合伙人的背景不能太相同:虽然我们3个人都分别有自己的特点,但本质上,我们都还只是属于内部的技术性人员。----我们缺少一个开拓性的业务人才,能在我们业绩有瓶颈的时候,能开拓出更多的客户资源。 2、3个创始人的起点都不能太低:我们3人当时的工作经验都不超过3年,如果当时能有一位在大公司或稍资深一点的伙伴的话,用稍许前瞻的眼当寻找转型的方向,成长的机会还是非常多的。现在想想当时的我们,不要说有什么战略眼光了,其实当时我们连很多起码的商业逻辑都搞不清楚。所以公司开了4年,其充量只是一个低端的设计工作室罢了。一旦经济危机到来,机会变少,这样的公司自然会被淘汰的。 3、创始人在开始的时候,要谈好游戏规则:如果是合伙人制的企业,我想最起码的一件事情就是:千万不能有任何一个合伙人的亲戚或家人在公司里任职,千万不能破例。我们3人产生裂痕就是从此而起。我的合伙人A,从一开始就邀请了他的一位表妹来帮助我们管理出纳,幸好这位女孩深明大义,倒也相安无事。直到2年后A的夫人从老家来到深圳,有事没事地来查我们的帐本,干涉公司内政的时候,也就是公司开始走向分裂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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