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埃利亚斯和他最好的朋友约翰·刘易斯(John Lewis)在密西西比大学读大四的时候决定卖美发沙龙的请柬给大一大二的学妹赚点零花钱。但他们的“战略决策”有个问题:学妹们总开空头支票。最初,威廉和约翰只是他们自己的托收代理人,后来他们灵光一现,觉得可以帮那些饱受空头支票折磨的企业收账。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两个大四的孩子太天真了,以为自己“发明”了一个行业。他们成立的“划时代意义的”公司Security Check逐渐发展壮大,等到24岁的时候,他们意识到自己所占据的不过是庞大市场的一隅,这时候他们在赚取自己眼中的巨额财富。
为了扩张,约翰、威廉姆三世和老威廉姆·埃利亚斯很快成立了两家新企业:Security Card Services和Security Credit Services,然后在2008年将当时已成美国第四大支票托收公司的Security Credit Services卖给了一家私募公司。据威廉说,尽管工作的时候父子之间仍有些摩擦,但由于他曾与这位合伙人约法三章,两人的关系较为平稳。他曾经告诉父亲:“爸,朝九晚五的时候,我们是合伙人。下班以后你随便怎么管教我。”这样做很有效。静修期间,我有幸见到了威廉的父亲和约翰,显然三人是最好的伙伴,而不是两个孩子被一个长辈指挥着干活。
当我开始研究威廉及其两位合伙人(最好的朋友+父亲)相处如此和谐的经验是否在其他人身上有效时,我发现,子女创立企业后邀请父母加盟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最显著的例子要属比尔·盖茨雇佣自己的父亲成为管理数十亿美元资金的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Bill and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的联席主席。比尔·盖茨和其他效仿者之所以这么做,有两个原因:
1.受雇于子女的父母并不是来坐镇公司,指挥子女的,而是为企业决策提供睿智的判断,使经营业绩如虎添翼。
2.最重要的是,雇佣父母或与之合伙的子女可以对这个“新来的人”完全放心。正如我在埃利亚斯的公司中所看到的那样,与父母共事的创始人对父母的信任或许是任何人都无法相比的。
父母在子女创建的家族企业中为子女工作或与之合伙还可以避免一个由长辈创建的家族企业中常见的问题:过度保护。我有一个家族企业客户,由于创始人的身体原因,公司的大小事务几乎都由儿子做主,老一辈想管也有心无力了。我虽然是为了处理股权人(CEO及其兄弟)之间的纠纷而被招进公司,但很快就受到了提拔,成了深受CEO信赖的顾问。上一次去公司的时候,顾客说了一席话,很好地总结了子女雇佣父母的家族企业模式的好处:“史蒂夫(我的客户说道),“真的很感谢你为公司做的一切;你能在我左右,帮我鉴定职员、评估他们的性格和动机,这真的非常宝贵。不久前,我意识到,打我小时候穿裤衩那阵,父亲就为我做了很多,如今他病了,你为我做的正是他曾经做过的一切……我一生中太轻信别人,但在我小的时候,父亲就帮我把粗鲁的、别有用心的人从好人中挑了出去。恕我冒犯,如果父亲身体依然健康,我会让你们两个花白胡子的老人分工合作的。”
我一点也没觉得受到冒犯,反而有点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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