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我从香港和新加坡回到了美国。之前,我带领巴布森学院(Babson College)的26名工商管理硕士在香港和新加坡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参观访问。期间,我们的学生与当地初创企业的首席执行官、投资人以及教授结伴而行,这样他们可以了解到在这些地区兴办企业所需要具备的元素与条件。对于马尼拉来说,最大的教训是,如果初创企业与当地的文化不符,当地政府不可能主动驱使它们成立起来。
“创业社区”这一概念的形成是基于一个简单的想法:一个城市或城镇所拥有的资源可能会利于本地初创企业的发展,也有可能会起阻碍作用。如果创业人士将其创造的资源回馈给创业社区,那么这个地方就能吸引更多的初创企业入驻;如果没有资源回馈给创业社区,初创企业就会搬走。
在我看来,初创企业多半会为所在的城市或城镇带来好处。毕竟,它们能为当地增加就业机会与税收。它们还刺激了那些为初创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产业(如餐饮及酒店)的兴起,,更不用说它们为资金提供机构及法律和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提供商带来了新的业务。
创业社区包含六个关键要素。它们分别是支柱企业、大学、人力资本、金融资本、指导服务以及价值。支柱企业,如谷歌(Google)和苹果(Apple),能成为初创企业的早期客户,并能为初创企业提供人才。人力资本包括从首席执行官到工程师在内的当地人才群体。金融资本的范围涵盖天使投资人以及创投人。指导服务则包括两大层面上的指导:即公司层面与专业层面上的指导。而价值则体现了可获得回报的行为。
为了创建高科技创业社区,香港和新加坡政府已经有所行动。例如,新加坡政府为入驻该国创业社区的初创企业提供一定的政府拨款。例如,其中有一项计划规定,如果初创企业能从私人投资者那里获得大约80,000美元的投资,那么它将获得政府提供的50万美元的拨款。
但是,如果初创企业未能实现财务目标(这是初创企业在获得政府拨款时双方商定好的),那么它就得关门歇业,创始人也必须离开新加坡。而且,一旦初创企业花光了第一批政府拨款,而又没有什么外部资本可供利用,这样它要么必须实现盈利、吸引国外投资,要么选择倒闭。
就香港而言,香港政府并不会为高科技初创企业提供现金。在这里,人们认为房地产(行情 专区)是最值得投资的领域。香港人本着对商业地产投资的挚爱,外加他们准备将商业地产与高科技结合起来的愿望,香港政府于1999年为香港首富李嘉诚的次子李泽楷提供了一份兴建数码港(Cyberport C ye)的单一来源合同。按照设想,数码港将兴建一系列远离市中心地带的建筑群,高科技初创企业将在这里获得蓬勃发展。在数码港,的确建成了大批漂亮的楼宇大厦,但是却没有激发出太多成功的高科技初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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