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立法应尽快完善
无营业执照经营成了网店经营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北京新规的制订和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希望规范网店经营的这个问题。但自8月1日北京网店新规实施以来,首日就遇到无人办照的尴尬,目前办照的人也不多,更未曾听说有店主因为没有办执照就被查处的事情。肇庆网店被查处在这个敏感时期多少有点让人惊讶,更怀疑其背后的意义所在。
不过对于网友怀疑当地工商局是否在被取消“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开始谋求新的收费渠道,古阳光予以否认,他强调,虽然取消收费,但前三年,他们的收入还是由国家财政负责发放的。三年后,才自负盈亏。他们从没有想过要通过这样查处网店来收费,也没有打算要全面普查肇庆网店无执照经营的问题。他表示:“只是由于有人投诉了,我们得有行动。”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互联网的立法几乎还是一片空白,虽然有很多类似《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章制度,但这些都远远难以应付发展飞速的互联网。正望咨询总裁、著名互联网专家吕伯望也表示:“我国的网络立法还远远落后于互联网的发展。”
而肇庆网店被处罚的法律依据就是我国2003年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但是吕伯望对该法律是否对互联网有效表示很大的怀疑。他指出,当时的第370号令出台,还没有考虑到互联网这一特殊的领域。
另外,他告诉记者:“如果国务院令第370号对互联网还是有效的话,那么北京网店新规的出台就毫无意义了。”他提出,如果《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与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冲突的,那就更应该考虑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做出适当的修改了。
“对于互联网这样一个新的天地,新的东西,原来的法律是不适用的。而且就目前在我们国家而言,现行的法律条文也没有直接说拿来管辖互联网的。就比如说我们常见的互联网上出现的盗版问题,在查处和惩罚上,也不是直接用原来的法律条文来处罚的,而是首先要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之后才能采用的。”吕伯望表示说。
吕伯望提出建议说:“我国的立法应尽快赶上互联网的步伐。”他认为,只有互联网的立法尽快完善,互联网上出现的各种行为才能得以规范化,从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才能真正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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