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75亿元源于疏忽
9月23日,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高瑞下发告知书,告知他在收到此书起三天内有申辩和举行听证的权利。告知书中说:“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作如下处罚:1.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取缔;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500元;3.处罚款人民币17500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万元,上缴国库。”仔细一看,处罚款就高达1.75亿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也惹来高瑞的误解。
对此,古阳光队长澄清说,这17500万元的罚款数额是出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是笔误造成,应为17500元。同时,他对此表示歉意,并表示会做出重新的更改。
那3万元的总罚款数额又是怎样得出来的呢?工商局说法是:根据高瑞的货品量,大致判断他两年来平均每月的赢利为500元,因此得出12500元违法所得处罚;另外,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中的无照经营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得出17500元处罚款。
但这个处罚对高瑞而言会不会太重了呢?高瑞称自己交付不起这么大的金额。他说:“这是对他无照经营的从重处罚了。”他的女友也认为,对无证照经营店铺的处理,国家法规规定应以教育为主。但是从他们的处罚金额来看,这有以罚款为主的意思。对此,记者把疑问反映给了工商局人员,他们也表示当时考虑有欠缺的地方,并声明会认真考虑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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