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中兴通讯的公告来看,具体的违规事实表述非常模糊,字面上看这6大问题并非会计上的重大失误或违法。但是,财政部对其处罚非常重,因此中兴通讯可能存在“误导性”披露。
一位在上市公司财务部工作的王姓先生表示,如果公司在财务上存在一些小问题,一般来说是要求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即使罚款,都是象征性的,一般不超过10万。例如, 华盛达 (行情 股吧)(600687)在9月3日公布的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为虚计收入650万元等行为,财政部给予通报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
财政部监督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财政部向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根据《会计法》决定处罚的形式。一般而言,如果公司存在多个问题,以重大问题为主进行处罚。但各地专员办可能略有不同,有些采取累加的方式罚款。
记者翻阅了《会计法》,单项违法罚款的最高金额是10万元以下。中兴通讯罚款16万,至少对其两项以上重大违规事实进行了处罚。
根据财政部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四号),在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财政部共对1092户企事业单位依法给予调账、补税、罚款等处理处罚,共查补税款10.7亿元、收缴罚款2152万元。每一户企事业单位平均罚款不到2万元,中兴通讯被罚款16万元,是平均数值8倍之多。
“毫无疑问,16万的处罚非常重,中兴通讯披露的违规事实避重就轻,如多计的成本费用具体金额是多少,都没有公开。”夏草认为,“如果是一个负责任的公司,应该全文披露财政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不是让公众去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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