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例子是银行贷款。这些年中央反复说,银行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可事实呢?中小企业却一直少有人问津。之所以如此,原因也是交易成本。从银行方面看,发放一笔贷款的审贷流程与监督费用大抵相同,假如大企业贷一个亿,而小企业只贷200万,这样每百万贷款的平均交易成本,小企业是大企业的50倍,你说银行会贷款给谁?有人指责银行嫌贫爱富,可银行在商言商,它怎能不计较成本?若从企业角度看,大企业还好说,财大气粗会有银行送贷上门;而那些中小企业则不同,为贷款要四处烧香拜佛,交易成本能不高吗?
行文至此,相信读者已经明白,企业选择社会集资不过是为了节省交易成本。是的,由于有交易成本存在,一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仅上市无望,就是贷款也难于登天。可企业要发展缺少资金怎么办?被逼无奈,所以才有人铤而走险转从民间融资。这次在湘西考察,我听到过不少当地企业家创业的故事。比如福大公司,曾因开发老吉首市和八月楼宾馆享誉湘西;而三馆公司也因建造吉首体育馆、图书馆而名动一时。可惜的是,由于参与非法集资,这两家企业现均已陷入绝境。
我这样说,绝不是为湘西企业家开脱。我想说的是,假若当初国家允许企业公开发债,而且又有法律管束,那么局面也许不会像后来那样糟糕。可以算笔账,以湘西为例,起初荣昌、三馆等房地产Cye.com.cn公司集资时月息不过1.5%到3%。虽比银行利率高,但以公司盈利还本付息当不成问题,因为当地房地产成本每平方米800元,而市场楼价为1600元。问题是后来出现恶性竞争,月息升至10%却无人干预,政府也未向公众披露有关风险信息,于是愈演愈烈,最后才闹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
遗憾的是历史不能假设,木已成舟,后悔药没得买。然而亡羊补牢,从湘西集资案中我认为至少可以吸取三点教训:第一,企业发债并非洪水猛兽,不必谈虎色变,政府与其“堵”还不如“疏”;第二,为防止企业发债一哄而起,当务之急是要抓紧立法,否则没有规矩,免不了有人会从中浑水摸鱼;第三,监管当局应担负起风险预警的责任,对营私舞弊或渎职者一律从严惩处。
当然不止上面这些,但此三点最要紧。假若政府一时还无更好的招术,急病投医,那么就不妨按这个办法试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