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下午来到胡苏亮所说的数码产品店。正在打理店铺的员工自称是胡苏亮的合伙人。当记者提出看看入股合同时,该员工表示合伙没有纸质凭证,只有口头协议。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家数码店是从一家大店铺中隔出的半间。该员工说,铺子是从大店铺老板手里转租的。记者提出要看看转租合同文本,该员工表示没有合同,向记者提供了一张5000元的押金单。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通过微博称,关于网上爆料,“已与鹿城区分管领导沟通,我们一致认为必须查清情况,向社会有个交待。不能让改革创新工作败在个别不讲信誉、弄虚作假之人之手。”3日下午,鹿城区政府公布了调查结果,称“借贷第一单”真实可信,整个借贷过程符合服务中心的流程,借贷双方登记资料真实、齐全。
民资阳光化合情更需合理
网民认为,尽管从借贷手续等方面来看,官方调查称“借贷第一单”真实可信,但这笔贷款仍然“存在水分”。一些受访者表示,温州金融改革正在努力让民间资本“阳光化”,改革过程中允许出现瑕疵,但要让改革落到实处、探索试验取得预期效果,就要祛除浮躁的心态,也要将温州民间过去凭借“口头协议”“熟人关系”建立起的商业社会,在阳光化基础上,用法律和制度的准绳加以规范。这样,相关法律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作为借贷中介,速贷邦曾表示对这笔民间借贷作了前期入户调查,但2日与记者同行的速贷邦工作人员说:“没有查看过合股或店铺转租的合同文本,之前来店里,看到胡苏亮和其他合伙人挺熟的,谈话间也熟悉很多数码产品的专门用语,加上这笔贷款有抵押物,没必要再去查看合同。”
浙江省金融法学会理事程学林提出,从“第一单”贷款来看,速贷邦作为中介平台,提供居间服务,尽管现有法律并没有禁止中介公司员工参与借贷,但员工成为借贷人,难保前期入户调查的公正性不受影响。
浙江省金融法学会会长李有星说,现有法律对中介机构权责的界定并不清晰,尤其是民间借贷中介,本身还属于新鲜事物。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表示,现有法律规范的重点仍然是借贷方,比如借贷利率约定在什么范围,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要对民间借贷双方的身份进行限制,具体如何限制,还需要深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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