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资金隐蔽介入
在此之外,部分受访人则指出,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盛行,不仅推高了企业融资成本,也助推了潜在的企业兑付风险。
“明明可以存到银行的钱不存了,钱被理财产品、信托、基金等一系列金融产品包装到了体系之外,银行凭借自身的信用代销各类金融产品,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的资金成本就被炒高了。”一位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代销发行人士称。
比如,如果银行代销一款预期收益率为8%的信托产品,其中的销售费、管理费要收取大约5个点,如果再计入产品由信托公司运作的成本大约1个点,到急需资金的企业主手中时已经被“炒”到14%、15%。
另一位参与银行代销产品发行的人士透露,在银行代销的一些信托产品中,信托产品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LP,而这些私募股权基金中不乏涉入房地产领域、甚至接盘高利贷的。
而在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中,也有不少是委托信托公司来进行投资管理的,“我们依然会对每一笔投资都监控投向,比如是放给企业是流动资金贷款还是项目贷款,不过至于企业拿到钱之后做什么用,那就很难监管的。”另一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称。
“银行作为资金的提供方,通过隐蔽的资金渠道对接到信托产品、证券产品,其中有些产品没有明确的资金投向。”上述参与银行代销产品人士称。
其中的一种方式是,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或发债募集资金,其中一定比例的资金进一步投向与证券公司合作的产品,这款产品进一步直接或间接地投资于涉足房地产的信托项目,通过层层打包,信托项目对企业的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约在20%-25%。
另有一种较为隐蔽的方式是,银行的理财资金和高利贷资金同时介入到某些项目中去,银行与项目方彼此约定,譬如,银行资金通过介入项目,被用于首先用于偿还高利贷,又或者在项目方有回款时首先偿还高利贷,再偿还银行贷款。“这种方式一般只有私下的隐蔽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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