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保险、阳光私募进入公募基金领域,意味着公募基金行业的竞争将变得更为激烈,公募基金的牌照优势也将进一步消除。
可以预见,新基金法实施后,券商和保险将会马上申请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据统计,目前有16家证券公司、1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条件要求。
至于目前普遍看好的阳光私募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笔者认为要成气候尚需时日。第一,私募机构开展公募业务,需满足连续3年盈利、连续3年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30亿的两个硬性要求,目前符合这两个要求的阳光私募机构只有少数几家。第二,很多私募机构未必愿意开展公募业务,因为公募基金只收取固定管理费,而阳光私募基金采取低管理费加业绩分成的分配模式。前者靠规模赚钱,后者靠业绩赚钱,当管理资产未达一定规模,有些私募机构宁愿选择后者。第三,公募业务的高固定成本,也意味着如果管理资产未达一定规模,不宜进入。
随着牌照优势的消失,原本有着垄断地位的基金管理公司将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将倒逼基金管理公司创新和转型。在牌照优势不再、市场竞争日益的新时代,成功的关键取决于能力,而能力取决于人才。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应该重新衡量牌照与团队的贡献比例。
新基金法亦为基金管理公司应对挑战提供了制度支持,如公募基金的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开禁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等。而此前证监会的一系列新规也提供了制度支持,如允许基金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类信托、PE等投资业务,拓展公募基金的业务范围,取消公募基金产品通道审批制,全面实施报备制等。
总之,告别牌照垄断时代的中国资产管理行业,行业准入将更加开放,主体将更加多元,竞争将更加激烈,而行业自身也必将更加繁荣。
最后赘述一句,相关管理部门习惯用“财富管理”而不是“资产管理”一词,不甚严谨,因为财富管理是为个人、家庭和机构投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顾问业务,而为个人、家庭和机构提供的专业投资管理应该叫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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