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太慢,已逐渐成复兴大武汉的瓶颈。去年武汉市GDP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第四,居中部龙头地位,但民营经济发展水平一直不具优势。
近日,武汉再次出台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在去年8月,该市已颁布了一系列支持民企的文件。
此次新政包括“民间投资48条”、“全民创业20条”、“新56条实施细则”,鼓励交通、能源等19个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明确“非禁即入”和“公平待遇”的准则。
力争民营比重达到50%
去年8月份,武汉市在4天内,先后推出“十三条”和“新五十六条”,为民营经济发展下“猛药”。
为制定系列政策,武汉市相关部门曾走访武汉千家企业,考察10多个城市,修订10多稿。借鉴东三省、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长沙、成都、重庆等地的相关政策。
半年过后,武汉市政府再度出台支持民企的政策,包括《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民创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实施导则》。
新政详列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19个领域。其中包括交通基建、能源、国土资源等垄断领域。在财政支持方面,武汉市提出财政统筹安排每年不少于10亿元,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同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增长机制,自2013年起,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新增3000万元。
在新政发布的会议上,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面对百余名创业者和民营企业家代表表态:在思想上,把民营经济“放在心中”;在行动上,把民营经济“抓在手上”;在制度上,要一视同仁。
按照此次会议提出的目标,即到2016年,武汉市民营企业总数达到20万户;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0%;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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