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
个人涉案5万可追刑责
法官宣判后表示,此案在定罪上非常谨慎。
由于群发短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应取得经营许可,未获许可经营的,是违法行为。非法经营罪中有一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条款,认定比较宽泛,4人非法经营数额都已达到二三十万元,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追诉立案标准。
法官表示,非法经营罪对追究个人刑事责任的数额标准是5万元。数额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的,也应受到行政处罚。
追访
群发短信广告网上泛滥
昨日记者在网上仍能搜索到很多代理群发短信的广告,称价格2-5分一条不等。不少商家打着“文化传播”的旗号,推荐群发短信业务,号称可以进行手机空号过滤,到达率98%以上。
此外,短信群发器销售商也大做广告,称群发器有多种规格,价格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一次能群发上万条短信。
而这些代理商是否拥有资质,其网站页面并无任何相关信息显示。
新闻回顾:全国首例因群发短信涉嫌非法经营案公诉
4名男青年因群发短信涉嫌非法经营被提起公诉,为全国首例,标志着发垃圾短信滋扰市民生活的行为有望首次被定罪。按照相关规定群发短信应取得经营许可,否则视为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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