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相互推诿
这不是第一次减负行动,我国每隔2到3年便会组织开展一次企业减负专项性工作。而在过去数年间,全国共取消了上万种收费项目,但问题是,企业减负工作仍未走出“治理 膨胀 再治理 再膨胀”的怪圈。
在一些人士看来,企业减负始终未能走出怪圈的原因是,治理乱收费过多地放在了“运动式”的治理上。运动式的治理能在一定时期内砍掉一批收费项目,查处一批违规人员,虽然在一段时间内能对乱收费产生较大的冲击,但这并不是长效药。
被业内寄予厚望的《企业负担监督条例》,自2006年起国务院减负办开始负责起草,但时至今日仍未面世。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牵涉到众多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这服“长效药”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上述工信部官员说:“虽然主管中小企业的工作落在了工信部,工信部也是这次减负行动的牵头人,但工信部只有建议而没有减负实权,从而大大削弱了减负的实际效果。”
据了解,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即撤销。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推进和土地市场的降温,作为“还债第一来源”的土地出让金大幅缩水,地方政府的还款能力大打折扣,与此同时,保障房等民生工程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行政收费成为了地方政府的“救命稻草”。
“有些地方财政在难以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把收费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手段,这无疑增添了企业发展的困难。”上述知情人士称。
设副部级机构
据悉,在此次减负行动过程中,各地也相应成立了减负工作机构。工信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地方在过去已经成立了“减负办”,这次减负工作可继续由“减负办”来组织实施。
中小企业管理体制也亟待理顺和加强。前述知情人士表示,国家正在酝酿建立国务院直属中小企业管理局。但该局也可能会依靠某一大部委,成为副部级的二级局。
“经过几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中小企业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等等,这些部门管理中小企业的出发点和角度各不相同,有区隔,有重叠,也有空白。”上述知情人士说。
据介绍,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一些省、市成立了经济信息委或者工业信息委,原来的中小企业局降为委内的处级单位,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级别和调控手段存在弱化的现象。
这显然与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不相匹配。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
在接受本报采访的人士中,更多则倾向于直接在国务院直属部委层面增设“中小企业管理局”。分析人士认为,这种思路的有利之处在于有明确而具体的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各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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