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正在全国进行。为确保选聘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中组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选聘过程中要严把入口,不得随意减少选聘程序,放宽资格条件。同时强调,“确保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符合农村需求,受到群众欢迎。”
的确,在大学生“村官”计划启动的初始阶段,“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口号总让人有一种只重数量、过于理想化的感觉。在选拔过程中也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致使不少大学生在新鲜感消失之后草草收场,不是考研、考公务员,就是下海经商另谋出路。
然而,还是有一部分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发挥了才干,带领村民走上了创业致富的道路。榜样力量的召唤,加之一系列激励保障政策的完善,保证了大学生“村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各项补贴的倾斜填补了他们创业的资金空白;期满后考取公务员、自主创业等出路方面的优惠政策又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于是,到农村任职成为越来越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第一选择。
在这样的背景下,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符合农村基层的需要就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而笔者认为,“最符合农村基层需要”是一个动态的标准,单纯从选拔阶段很难看出谁是真正“下得去,待得住”的最佳人选;而真正要使大学生“村官”能够“用得上,干得好”,各地各部门也绝非严把入口就能一劳永逸。
首先,要“选择”出最符合农村基层需要的大学生。在招聘选拔环节,专业选取要提高针对性和结构性,增强个人考察的力度。相关部门一定要有预先的规划,包括农学、园艺、农技、农业经济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等在内的涉农专业大学生,毫无疑问是选拔的主要对象。此外,要统计出除了农学之外基层所需要的其他专业类型,使得所选大学生的专业结构更加合理、更加完备、更能满足基层的多种需要。另外,要增加考察环节,除了常规性的政审之外,要更加重视对学生品质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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