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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毕业生,户籍迁入地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要逐户逐人登记,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一对一就业服务,确保他们实现保底就业和稳定就业。
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记者 陈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