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创业资助金额提高到20万元
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将首期拨付比例从20%提高到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同时要求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同时,进入到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还将享受所在城区政府提供的两年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住房,在大学生创业园之外租房创业的,也将得到纳税地财政给予的为期两年的房租补贴。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注册资本,意见中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软件企业税费先“征”后“退”
税费方面,大学生创业也有很多的优惠政策。
意见规定,大学生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允许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到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邵明国部长认为,软件企业免税力度很大,导向性非常明显,鼓励大学生创办这类企业。前两年全免,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也就是说只征收12.5%的企业所得税。公司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以抵扣,鼓励公司多组织培训。2010年之前,相当于国家先征收17%的增值税,再退还企业14%,相当于只征收3%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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